2011年9月6日 星期二

真的愛

坐在轉角的咖啡廳,兩個小女生說著將來要嫁怎樣的人。


「我一定要那種他能懂我想要甚麼,知道我當下心情的人。」小女生閃著雙眼天真光芒。


嗯,我都懂,是呀!小學二年級時,我就告訴自己,將來愛的那人必需知道何時該靠近我,何時該走開,喜樂憂愁相與共。

後來長大深信愛自己的那人是值得奮不顧身的愛他,深信著他的一切;後來才知道他一直無法相信自己的愛,心中有個過去無法拋開的影子,愛恨交加地活著。

再後來我不再相信他了,他卻開始相信我了,相信的一切如同我的初衷。

但晚了,很決絕地,回不去了。

永遠別讓我知愛是有選擇的,抑或,我是被選擇的。

真愛必需不懷疑,以唯一選擇去愛對方,我不崇拜徐志摩的浪漫多情,那是一種不夠堅決肯定的專一。

沒有濫竽充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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